班級中學生行為之診斷和處遇

 

類別:偷竊

案例:

(一)上學經過合作社時,進去晃了許久,便將一支筆放入口袋帶出,因神情動作有異,被阿姨發現。曾將「失物招領處」的筆、同學的用具拿來自己使用。

(二)偷老師錢包,還謊稱在校外發現,故意引導老師辦案方向錯誤,在校突破心防,該生已承認犯錯,回家又向家長告狀,說是老師逼他承認犯錯,並栽贓給他。

(三)常和同學借貴重物品藉口遺失不歸還。

(四)合作社小姐通知導師甲生至合作社偷竊被抓到,人贓俱獲,甲生供出慣竊乙生,經查證屬實,導師分別聯絡兩生之家長。

(五)甲生去同學家玩時,把別人的項鍊占為己有,放進自己的書包,遺失物品的同學於是在班上告訴了某人,沒想到傳開了。導師去詢問甲生,但甲生不承認,還編了騙人的理由。甲生之前就有作弊的紀錄,詢問他之前的導師,發現也有偷竊的事情發生。

(六)曾在家中偷錢,在校則是拿了失物招領盒中的東西而沒有放回去;上課常常不經同意就大聲插嘴或指責其他同學,生活字裡能力差,座位常推滿垃圾,父母也反映家中床底下常塞滿吃不完的食物,父母管教方式為打罵、處罰,導致孩子現在認為不處罰就不是錯誤。

(七)在合作社偷了學用品放入口袋,未付款急欲離開,被阿姨查出。

(八)到合作社買筆,順手牽羊被發現

診斷:1.若是低年級,可能是對自我行為不了解,不懂此行為為行為

      2.若是中高年級,可能是父母管教態度不一,造成孩子雙重標準,引起行為偏差。

      3.父母過於溺愛孩子,養成「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」的習慣

      4.沒有安全感,想獲得「愛與被愛」的需求

      5.家中重男輕女,不管如何都是男生對,女生錯,家長身教形成負面影響

      6.從小對其偏差行為,沒有得到嚴正的糾正與指導,以致於心存僥倖。

      7.處罰未告知處罰的原因,管教方式的失當,造成偏差行為的增強。也許從小欠缺表達自己想法的機會,形成其「避罰」的傾向,不知何為正確行為。

處遇:

1. 告知孩子此行為為行為,灌輸其正確觀念。

2. 加強親師溝通,請家長管教態度一致。

3. 上課時加強法制教育。

4. 報章雜誌上報導的實例可以念給他聽,甚至去參觀調查局,告訴他違法的後果、下場是很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