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本市教師研習中心111年9月16日北市師教字第 1116002444號函辦理。
二、研習對象: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或專科學 校,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、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畢 業,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,尚未修過3個 核心科目合計6個學分(環境教育、環境倫理及環境教育教 材教法)者。
三、研習人數:35人。
四、研習日期:111年10月11、13、14、24、26、28日。
五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9月30日(星期五)止。
六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)。
七、研習費用: (一)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。 (二)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5,600元整,於確定開班時通 知繳費。
八、報名方式: (一)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: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 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。 (二)非前述人員:請至google表單(https://forms.gle /H1d3pHtxdeJTLzfv5)線上報名。 (三)報名時請填妥「認證須知(如附件)」並E-mail給承辦 人。
九、注意事項: (一)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,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, 若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(咳嗽、喉嚨痛、打噴嚏)等情 形,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知。 (二)結訓後欲申請環訓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,請自行至環 訓所網站(https://www.epa.gov.tw/training /E9C1709670FE80D9)下載相關表單並備妥申請資料向環 訓所提出申請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9-20|
{{ $t('FEZ005') }} 18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