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林心瑀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親愛的家長您好:
依據教育部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》規定:「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/新住民語文的課程實施,應依學生實際需求,選擇閩南語文、客家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或新住民語文其中一項進行學習。」並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言為原則。
另外依據本市教育局來文,配合語言學習持續性,本學期校內舊生不另行發下紙本【本土語文課程選修調查表】普查,新學年度將以延續本學期選修語文類別為原則進行安排。
如貴子弟因故需於新學年度轉換語別,請於3/26(三)前將申請表繳交至各班級任導師,如需紙本可聯繫教務處教學組(02-2632-1296 #23)。
謝謝您並敬祝 闔府安康
教務處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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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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