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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彙整

【轉知】林安泰古厝114年全國各級學校寫生比賽辦法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★比賽辦法:
一、以「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」本體建築及園林造景或相關人文活動為主題現場寫生,題目自訂。
二、比賽分組:分「國小1-2 年級組」、「國小3-4 年級組」、「國小5-6 年級組」「國中組(7-9 年級)」、「高中/職組」」等5 組。※以上分組標準以114學年度就學學校、年級為準。
三、規格:畫紙、畫材及色彩工具由參賽者自備且用色不限。
1. 國小組:以八開尺寸圖畫紙為限。
2. 國中/高中.職:以四開尺寸圖畫紙為限。
四、比賽遞件流程及相關說明:
1. 凡於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.職就學學生皆可參加,每人限參加乙次。
2. 參賽者得自行擇選適當日期至林安泰古厝園區現場實境寫生,並於114年7 月1日至10 月15 日,期間之開館日期(週一及中秋節休館)14:00-17:00 期間,親自至本館「書房」活動服務台繳交並完成遞件報名(恕不接受郵寄遞件報名,參賽者只能擇其中一日現場遞件參賽,重複者以投件日期序位前者列入評選,後者逕行捨除)。
3. 參賽者報名時須簽屬獨力完成作品之聲明註記,如有違反規定將取消比賽資格。
4. 比賽作品,恕不退稿,如須留存請洽執行單位協助複製,複製費用由參賽者自付。
5. 得獎作品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,惟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就得獎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、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作發行、印刷、轉載之使用、公佈於網站、展覽或推薦於媒體發表時,不另計酬。
6. 得獎獎金將依規定申報所得。

~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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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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