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請同仁踴躍擔任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第22案全國性公民投票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:
1.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,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之選務工作人員,業經行政院115年8月11日函同意准予補假2日。
2.依教育局115年8月31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95258號函略以,選舉前一日布置及選舉後給予補休之課務、參加選務工作講習准予公假期間所遺課務,代理費用均以公付派代。
3.各區公所工作人員登記卡請至NAS/行政資料/人事室/選務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下載,並經單位主管、人事、校長核章同意參加,才能申請後續公假派代、補休及敘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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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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